1、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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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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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
本基金于2008年11月20日由原汉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建仓期6个月,从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5月19日。截至2009年5月1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集中申购费用
基金集中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的集中申购”相应部分。
2、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3、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部分。
4、转换费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投资者在上述两只基金之间进行转换时,注册登记机构将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投资者将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转换时,其拟转换份额持有时间不足1年的,转换费率为0.3%;拟转换份额持有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的,免收转换费。
(3)投资者将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至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时,转换费率为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投资者将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转至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为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目前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仅其前端收费模式(100032)可以与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公司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总经理及代销机构中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宁波银行、海通证券、东方证券、国联证券、上海证券、瑞银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长城证券、中信万通证券、联合证券、平安证券、深圳平安银行、华西证券、齐鲁证券、长江证券、恒泰证券、东北证券、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信证券、北京银行、兴业证券、东莞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相关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也进行了更新。
5、“六、基金的历史沿革”中增加了本基金转型的相关信息。
6、“八、基金的集中申购”部分删除了集中申购安排等已不适用的信息,增加了本基金的募集情况。
7、“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和赎回的场所进行了更新,增加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8、“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年的2009年第一季度的投资组合报告。
9、增加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内容为本基金2008年、2009年第一季度和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及历史走势对比图。
10、“十八、风险提示”声明部分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11、增加了“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内容为本基金报告期内应披露的相关事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11.20-2008.12.31 | 2.99% | 0.43% | -7.82% | 1.90% | 10.81% | -1.47% |
2009.1.1-2009.3.31 | 18.28% | 2.18% | 36.29% | 2.32% | -18.01% | -0.14% |
2008.11.20-2009.3.31 | 21.82% | 1.78% | 25.63% | 2.21% | -3.81% | -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