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6月24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第六经济开发区兴发南路西四街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6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任昌建先生、李佳先生、车学东先生、白荣涛先生、万寿义先生、孙坚先生等6位董事。董事蒋根福先生因另有要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白荣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龙先生因另有要务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孙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许志榕先生已于日前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为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麦校勋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任昌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昌建先生简历:
任昌建,男,46岁,硕士。主要经历:1997年8月-2000年4月,珠海市鑫鹰船务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5月至今,珠海市鑫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24日起,本公司董事。
2、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选举任昌建(董事长)为投资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万寿义(独立董事)、李佳(董事)为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万寿义(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白荣涛(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车学东(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佳(董事)为薪酬委员会委员。
3、以8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债务清偿的议案》。
鉴于:(1)由于麦校勋、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集团)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下简称:股权转让纠纷),导致麦校勋赠与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的6450万元资金于2008年5月15日被划入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高新开创投资公司;(2)方达环宇与李毅于2009年6月17日就方达环宇受让李毅持有的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33.90%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该项股权转让已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方达环宇确认应付李毅股权转让款4986.12万元;(3)李毅、余蒂妮一致同意余蒂妮代方达环宇支付上述《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4986.12万元股权转让款。
为有利于解决上述债权债务问题,经李毅、麦校勋、方达集团、方达环宇、余蒂妮五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余蒂妮以其拥有的1463.88万元现金及代方达环宇向李毅支付4986.12万元股权转让款所形成的对方达环宇的债权代麦校勋履行向方达环宇补回(被划入高新开创投资公司的)6450万元资金的承诺。其中:
①余蒂妮于2009年6月26日前将1463.88万元现金转入方达环宇指定银行账户;②本协议生效,即视同方达环宇已向李毅支付股权转让款4986.12万元。
(2)各方一致同意,余蒂妮因上述代偿事项与李毅、麦校勋、方达集团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李毅、麦校勋、方达集团、余蒂妮另行协商解决,与方达环宇无关。
(3)麦校勋因履行向方达环宇补回6450万元款项而形成的对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和高新开创投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麦校勋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和高新开创投资公司另行协商解决,与方达环宇无关。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