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转换适用基金
基金转换适用于本公司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7)以及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8)。
二、基金定投适用基金
本次开通基金定投的基金为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7)及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8)。
三、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方法及业务规则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上述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最新公告;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具体办理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3、基金定投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
四、咨询方式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或前往中国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话费)、0755-8302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 29 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诺安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旗下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320008)的代销机构。
自2009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诺安增利债券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或前往中国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话费),0755-83026888
公司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29 日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加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通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320006)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简称“基金定投”)业务。
同时,为积极宣传基金长期投资理念,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7月1日起,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将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及优惠措施的说明
1、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自2009年7月1日起,投资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三、投资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人民币100元,约定最高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具体规则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特别提示
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规定为准。基金定投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或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话费)、0755-8302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