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正式回应保健品标识事件
2009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承德露露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公司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生产,相关证照齐全,其生产许可证号为QS130006010311、食品卫生许可证号为130800267001、产品标准执行的是行业标准QB/T2438-2006,上述证书都是按普通食品认证的,公司产品也都按普通食品认证生产和销售的,因此不能标注保健食品标识。
另外,公司表示,“露露”杏仁露是以杏仁为主要原料,杏仁是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物品,同时在原《食品卫生法》第十条及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都规定,药食同源物品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因此没有食用量及食用人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