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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及网上网下申购工作均已完成。作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第一单IPO,桂林三金项目是否充分享受到改革的成果,是否充分检验了改革的内容?项目保荐人招商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朱仙奋昨日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上海证券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淡化行政指导,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桂林三金的询价和申购是否体现了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朱仙奋:本次发行定价是完全市场化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询价对象根据各自的研究成果和申购策略自主报价;二是主承销商作为利益协调人,综合平衡投资者出价以及发行人对价格的合理预期;三是最终定价是发行人接受的价格,是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调一致的结果;四是整个定价过程,证监会未作行政指导。
因此,本次发行定价完全是发行人要价、投资者报价,由主承销商协调发行人要价和投资者报价的一个过程,完全是市场化的定价过程。
上海证券报:此次发行的最终价格是如何敲定的,您认为是否合理?
朱仙奋:我们按照初步询价报价的高低及对应的申购量进行了累计统计分析,并根据发行人基本面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出价以及发行人对价格的合理预期,与发行人根据一定超额认购倍数协商确定了最终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最终将发行价格定在19.80元,发行市盈率32.89倍,是根据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招商证券与桂林三金协商一致的结果。发行价格19.80元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约为165倍,这充分说明投资者对该价格是认可的,招商证券认为该价格是合理的,已经给二级市场预留了一定空间。
上海证券报:为何在申购前刊登《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朱仙奋:在桂林三金网上网下发行前,为了落实《指导意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向其说明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主要内容、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我们在各主要证券报刊上刊登了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目的是提醒投资人充分阅读招股意向书,了解桂林三金的投资价值及各项风险因素,关注市场化发行可能带来的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再次提醒中小投资人,应注意本次发行上市后所有股份均为全流通股份、老股东在本次发行前对各自所持股份均承诺了限售期以及申购新股需要注意的问题等诸多要素,提示中小投资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发行申购。
上海证券报:桂林三金的发行对后续的IPO有何重要意义?对后续的IPO项目,您有哪些建议?
朱仙奋:桂林三金的发行是发行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单IPO,对投资者、发行人、主承销商都有重要的启示和教育意义,为市场化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对于后续的项目,我们认为,改革后的发行工作对主承销商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主承销商应该顺应改革的要求,不断提高研究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随着发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询价对象的报价应更为谨慎,应加强定价研究,客观、充分地发掘企业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