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35,405,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建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50,606,730.49元(母公司数据,下同),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060,673.05元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2,530,336.5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5,719,014.10元,再扣除根据2007年股东大会决议已分配的2007年度现金红利23,673,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61,735.02元。
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236,7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23,673,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1,388,735.0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8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135,350,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反对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09年度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报酬人民币48万元(包括本公司和子公司2009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并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差旅费。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等5名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35,330,000股,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5,380 股。
同意7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次会议批准,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改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如年度实现盈利而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35,40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35,350,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弃权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高云律师、陆艳敏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8 股票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09-0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486,62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7月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3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此外,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承诺:上述限售期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自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20%,即12.88元/股。(在公司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该等最低出售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1、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
2、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486,62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7月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 | 128,679,877 | 54.37 | 11,836,500 | 116,843,377 |
2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 1,995,037 | 0.84 | 1,995,037 | 0 |
3 |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 | 1,995,037 | 0.84 | 1,995,037 | 0 |
4 | 北京未来广告公司 | 1,995,037 | 0.84 | 1,995,037 | 0 |
5 | 北京荧屏汽车租赁公司 | 665,012 | 0.28 | 665,012 | 0 |
合计 | 135,330,000 | 57.17 | 18,486,623 | 116,843,377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35,330,000 | -18,486,623 | 116,843,377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35,330,000 | -18,486,623 | 116,843,377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01,400,000 | 18,486,623 | 119,886,62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01,400,000 | 18,486,623 | 119,886,623 | |
股份总额 | 236,730,000 | 0 | 236,730,000 |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