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次级债券的公告
2009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3月23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0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次级债券的议案。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次级债券。
关于次级债券的发行情况,本行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