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城香港股权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股权收购价格暨协议签署事宜,同意公司以1,060.12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简称“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香港99.9999%股权(详见《关于收购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09-015)。
2009年5月22日,本公司收到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1000200900005号)》文件,认为本公司收购长城香港股权的境外投资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意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09年6月29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科技)通知,其股东特别大会已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长城集团签署的关于收购长城香港股权事宜的《股权转让协议》。
长城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即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到香港办理了成为长城香港股东所需的转名、付印花税、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长城香港亦已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办理了所需登记手续及其它相关手续,从而使本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变更成为长城香港的控股股东,持有长城香港1,099,999股,占长城香港股权的99.9999%。
截至目前,长城香港持有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359,580,000股,合并本公司原直接持有的冠捷科技200,000,000股,本公司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共持有冠捷科技559,580,000股,约占冠捷科技股权的26.50%,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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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