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在深圳市圣廷苑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2,713,18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2%,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康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王东明董事长主持。
一、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四项议案均全票通过,即:到会股东2,713,183,69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此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3人组成。会议采取候选人名单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8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东明、刘乐飞、张佑君、张极井、居伟民、杨华良、殷可、笪新亚。
独立董事(4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冯祖新、张宏久、李扬、李健。
(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暂缺1名,相关人选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任职资格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09年6月29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董事简历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邬小蕙女士、吴幼光先生、万寿义先生、王彩俊先生于2009年6月30日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望他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此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人、职工监事2人。会议采取候选人名单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举冯征、何德旭、郭昭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此外,2009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杨振宇先生和雷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09年6月29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监事简历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卿虹女士、张耀先生于2009年6月30日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期望他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此议案:
1、同意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四)《关于审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规程>的议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规程》与本次决议同日公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9日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9-0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在深圳市圣廷苑酒店三楼四季厅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7人,居伟民、张极井、刘乐飞、李扬、张宏久等5位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居伟民董事、张极井董事书面委托王东明董事长代行表决权,刘乐飞董事书面委托杨华良董事代行表决权,李扬独立董事、张宏久独立董事书面委托李健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王东明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王东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王东明先生简历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相关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其中第一位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扬、张宏久、王东明、杨华良
发展战略委员会:王东明、张佑君、张极井、殷可
审计委员会:李健、张宏久、冯祖新、居伟民、笪新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健、张宏久、冯祖新
风险管理委员会:笪新亚、居伟民、张极井、杨华良、刘乐飞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程博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运营工作;聘任德地立人先生、笪新亚先生、黄卫东先生、吴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倪军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谭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委任郑京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董事会未新聘其他高管。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程博明先生,现年47岁,经济学博士。曾任金融时报社理论部负责人,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城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证券襄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运营工作。此外,程博明先生还兼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2、德地立人先生,现年56岁,日本国籍,北京大学中文系学士,美国斯坦福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硕士(主攻中国经济)。曾任日本大和证券公司:国际金融部中国业务负责人、美国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香港公司执行副总裁、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新加坡公司总裁;兼任:新加坡投资银行协会副会长、印尼投资基金董事会主席、马来西亚投资基金董事、大和新加坡期货公司董事长等。200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及债券的销售交易业务。此外,德地立人先生还兼任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3、笪新亚先生,现年53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标准股份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风险控制业务。此外,笪新亚先生还担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黄卫东先生,现年4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债券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产品开发小组组长、公司襄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资产管理业务。此外,黄卫东先生还兼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5、吴玉明先生,现年42岁,经济学博士。曾任君安证券天津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天津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襄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经纪业务。此外,吴玉明先生还兼任中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6、倪军女士,现年53岁,货币金融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信兴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信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资金运营业务。此外,倪军女士还兼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7、谭宁先生,现年49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信集团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中信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天津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襄理、武汉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及董事会办公室行政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8、郑京女士,现年36岁,本科学历。曾任中信证券研究咨询部项目助理、综合管理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9-0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在深圳圣廷苑酒店三楼四季厅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冯征先生主持,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冯征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征先生简历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