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长期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在广发银行开通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广发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一、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广发银行相关业务规则及/或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的规定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等具体事项由投资者与广发银行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亦可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本基金在广发银行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本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若本基金通过广发银行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开展优惠活动,以届时的相关公告为准。本基金具体日常申购费率参见相关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业务公告。
二、咨询办法
1、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客服电话:95508
网址:www.gdb.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广发银行为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09年7月1日起,广发银行将增加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在广发银行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宁波、温州、南京、无锡、大连、沈阳、大庆、郑州、昆明、武汉、深圳、珠海、汕头、东莞、佛山、江门、中山、惠州、肇庆、梅州、湛江、茂名、清远、河源等28个城市的49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客服电话:95508
电话:020-87310888
网址:www.gdb.com.cn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继续参与邮蓄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决定于2009年7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与邮储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代码160602)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二、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期间:自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邮储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2、优惠措施:
对于在2007年12月20日以后成功申请的基金定投计划的投资者,且定投计划约定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不为0的,定投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 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相关业务公告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上述适用基金优惠前的相关定投申购费率按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最新业务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执行。
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邮储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三、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的业务方式。代销机构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相应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基金定投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本公司上述基金定投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超过200元的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根据邮储银行的业务规定,上述每只基金定投的每期约定申请金额最大为5000元(含5000元)。
3、基金定投的约定申购日可由投资人指定每月的1-28日中的任一天。邮储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申购日、约定金额进行申购。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若约定申购日期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则自动取消该期申购约定;待补足金额后,下一周期约定日期执行定期定投约定。若因投资者资金账户金额不足支付约定申购扣款金额,导致连续3次约定申购扣款失败的,该定期定额约定及定投计划将被自动取消。因基金公司暂停该基金定投业务而定投申购失败的,不计失败次数。
4、以每月实际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成功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应于T+2日到邮储银行基金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本公司及邮储银行不承担投资者未及时查询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5、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也可同时暂停,具体开放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6、投资者办理变更和终止基金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卡到邮储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
7、基金定投业务其他规则请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业务公告及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
8、本公司及/或邮储银行可以根据相关业务情况或监管政策的变化等事项变更或停止本公告所述优惠活动等各项内容,并及时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咨询办法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日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B两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7月1日(本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6月2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7月1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9年6月2日起至2009年7月1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7月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7月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7月3日。
(注:2009年7月3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7月2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7月3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9年7月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中信金通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和银泰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