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9年6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50,827,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4%。
受公司管理人委托,会议由公司总经理胡钢主持,公司部分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管理人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郑志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0,774,9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99.90%;反对0股;弃权52,200股。
2、《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0,774,9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99.90%;反对0股;弃权52,200股。
3、《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0,774,9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99.90%;反对0股;弃权52,200股。
4、《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50,774,9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99.90%;反对0股;弃权52,200股。
5、《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同意50,774,9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99.90%;反对0股;弃权52,200股。
6、《关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50,774,9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99.90%;反对0股;弃权52,200股。
7、关于与具有恢复上市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的议案;
同意50,827,1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与登记公司签订协议的议案;
同意50,827,1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如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事宜。
同意50,827,16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郑志斌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