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候选人张国伟先生、王炜先生未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3人,代表股份227,648,35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4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童爱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龙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公司职工福利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童爱平先生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张国伟先生同意票数167,500股,反对票数227,480,854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未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王务云先生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朱景文先生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王炜先生同意票数167,500股,反对票数227,480,854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未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刘秋英女士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王祖裕先生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王文凯先生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候选人茅建华先生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张英女士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候选人蒋阿桃小姐同意票数227,648,354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30日
关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小龙律师出席公司二OO八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召集,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已刊登在2009年4月18日的《 上海证券报》上,提前20天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30日上午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童爱平主持召开,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大会作记录,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当场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三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有出席资格。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取了累积投票制。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了监票和点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候选人共计九名,其中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因赞成票未达到有效表决权票数的一半而落选。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大会规则》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小龙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9-010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30日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第五届董事候选人张国伟先生、王炜先生未通过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名,增补邵虹先生、林硕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选举童爱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通过童爱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国伟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一致同意聘请张国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王务云先生、杨祚民先生、王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王务云先生兼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单卫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邵虹先生为总裁助理。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赖业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赖业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有关该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附简历:
1、邵虹:1960年12月出生,籍贯江苏无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无锡红旗造船厂劳动工资科副科长;无锡太湖影视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06年6月至今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林硕奇: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1997年至2005年,在申达集团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法务主管、发展部副经理;2005年--2006年,江阴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销售部负责人;2006年—2008年,申达集团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助理;2009年至今申达集团董事局主席秘书。
3、张国伟:1994年~2005年4月任申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5月~2006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4、王务云: 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南京市冶金工业公司南京谷里铜矿财务科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中外合资南京金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年1月~2003年12月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师。
5、杨祚民:1999年12月至2001年8月在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1年9月2005年3月任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6、单卫忠:1999年-2003年5月在江阴申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在江阴亚包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3月~2008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7、王莉萍:1997年~2003年12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发展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助理等职,200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8、赖业军:1971年4月出生,本科,经济师,1991年参加工作,曾在蓝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京市证券公司任职,2002年进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主管、投资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裁秘书等职,2006年起兼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9-011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因谢吉仙女士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公司2009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由陈福清先生接替谢吉仙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张英女士和蒋阿桃小姐以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陈福清先生三人组成。本次会议选举张英女士为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6月30日
附简历:
陈福清:195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曾在江阴申港镇镇政府经营管理办公室、江阴市申港建筑构件厂等任职,1997年~2004年在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4-2009.3在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03至今在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公司任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9-012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7月16日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16日上午10:00。
(二)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公司总部会议室。
(四)会议期限:预定半天
(五)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出席对象:
1、2009年7月9日下午三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09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906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赖业军
电话:0510-86686352
传真:0510-86621021
邮编:214443
(八)、其他事项:
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有权得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特此通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于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7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9年7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盖章):
2009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