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米克取消发行公司债
2009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斯米克今日表示,公司将取消发行公司债券计划。
斯米克称,公司2009年2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且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但近期上海市闵行区政府牵头组织中小企业集合发行中期票据,并提供了优惠的费用补贴,发行成本将明显低于发行公司债券,因此决定取消发行公司债券融资计划。
公司披露了参与发行“上海市闵行区中小企业2009年度第一期集合中期票据”的情况。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且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
此外,公司还披露,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2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5576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