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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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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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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9-1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和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09年6月16日、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的会议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09年7月2日下午14点在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7月2日早上9:30~11:30,下午13:00~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55人,代表公司股份105,133,276股,占公司总股本15,675万股的67.0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6,810,233股,占公司总股本15,675万股的61.7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2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15,675万股的5.3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59,8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反对1,309,4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弃权63,9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103,738,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3,738,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103,738,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4、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含4,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会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发行价格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3,738,5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16.28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公司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103,738,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6、发行价格的调整: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03,738,5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7、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103,738,5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8、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3,738,5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9、募集资金项目1: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7,705,70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弃权395,6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本议案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回避表决。

      10、募集资金项目2: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103,752,1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反对998,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弃权382,0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11、决议有效期限: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03,731,1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998,9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弃权403,0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06,4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反对956,5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弃权470,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1、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663,6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1%,反对988,7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弃权447,9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 %。本议案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回避表决。

      2、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103,696,4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反对988,7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 %,弃权447,9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定价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59,6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7%,反对 988,7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弃权551,90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 %。本议案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541,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反对903,0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弃权688,4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35,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反对955,4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弃权541,9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56.03%股权的议案》。

      公司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09]第4-0056号)和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鄂信评报[2009]第022号),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13,923.20万元为依据,收购桂源公司56.03%股权,收购价格为7,801.17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602,90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4%,反对806,89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 %,弃权690,5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 %。本议案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余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桂东电力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