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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事俱备 静待首单业务诞生
    2009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真龙
      ⊙本报记者 唐真龙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日前发布。记者从相关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试点银行已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只待此项业务开闸时间明确,首单业务即将诞生。

      “我们已经做好了前期所有的准备工作,目前首单业务协议已经签好,只待令下,马上就可以公布。”交通银行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据悉,被列入本次试点范围的交通银行上海市、广东省、深圳、珠海、东莞5个试点城市分行,以及境外香港和澳门分行日前各项试点准备已就绪,包括积极与企业接洽、与境外银行商议清算账户协议安排和账户开立事宜,以及内部系统改造和业务操作与管理制度建立等。

      据本报记者了解,参与此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另一家银行中行上海分行也已经做好了首单业务的准备,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相关试点企业已经做好了准备,只待时间确定即将与中行上海分行签定协议,宣告此项业务的开始。“本周早些时候,我们得到的通知是本周四就可以做业务了,不过后来又接到通知,时间延迟到下周一。”上述交行人士表示。如果不出意外,7月6日首单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即将在上海诞生。

      “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对商业银行有多方面的影响。”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可以使更多的企业到从事该项业务的试点银行开户、银行可以提供结算服务、汇兑业务、贸易融资、资金划拨等多项业务,大大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空间。

      对于此次公布的具体管理办法,连平认为基本上能满足目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各项需求,不过从长远来看,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完善。根据规定,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试点企业可以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应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连平表示,由于目前刚刚推出这项业务,因此监管部门对于人民币在境外的应用和管理显得非常谨慎。而从长远来看,伴随着跨境贸易量的扩大,境外人民币数量将越来越大,放开人民币的运用范围是必然趋势,“尤其是对于香港,如果要把其打造成人民币离岸中心,在香港开放人民币投资应用范围是必然。”因此,监管部门应该会逐步建立起相关方面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