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哈国资发[2009]103号文件关于“对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已超过5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进行更换”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聘请的审计机构时间较长,公司拟不再续聘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㈠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2009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公司本部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㈢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㈣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须持单位营业执照、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A 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手续遵照前款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1号,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702室)。
3、登记时间: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9:00--16:00
4、联系方法: 电 话:(0451)84604688
传 真:(0451)84604688 邮政编码:150018
联系人:郑树林、苗雨
㈤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