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天虹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路785弄41号5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路785弄41号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9年6月19日
特别提示
一、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二零零九年四月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注销后的剩余财产——S*ST天海(证券代码600751)31571280股的股份及权益全部由股东李天虹一人承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三、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天津海运的股份,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天津海运的股份。
五、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津海运、上市公司 指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李天虹
本次权益变动 指李天虹承继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1571280股天津海运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李天虹
2、曾用名:无
3、性别:女
4、国籍:中国
5、身份证件号码:310101610904002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路785弄41号501室
7、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路785弄41号501室
8、通讯方式:13501965008
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目的
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二零零九年四月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注销后的剩余财产——S*ST天海(证券代码600751)31571280股的股份及权益全部由股东李天虹一人承继。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结果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为零。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ST天海31571280股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将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使用的权益变动方式
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工商局注销企业登记,依法将股权承继给股东李天虹。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
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天津海运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李天虹
签署日期:2009年6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S*ST天海 | 股票代码 | 6007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天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路785弄41号501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1571280股 变动比例: 6.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天虹
日期: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