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书评
  • 9:信息大全
  • 10:专 版
  • 11:专 版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热点
  • T4:艺术财经·专题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7 4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2版:信息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调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的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00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股权
    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金融危机下我国软件服务仍具有较强增长动力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调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的公告
    2009年07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成立,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加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同意,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泰达荷银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基金代码:162299)份额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并于2009年7月6日开始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前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赎回费率
    1天~365天0.1%
    366天(含)~730天0.05%
    731天(含)以上0%

    调整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赎回费率
    30天(含)0.1%
    30天以上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aated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