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 A股每股扣税前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扣税后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B股每股现金红利为0.007326美元。
● 股权登记日:A股为2009年7月9日,B股为2009年7月14日(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9日)。
●除息日:2009年7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为2009年7月16日;B股为2009年7月2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以2008年末总股本480,309,280股计算,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现金(含税),共计发放现金红利24,015,464.00元,剩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B股红利折算成美元发放,汇率为2009年5月20日(2008年度股东大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即1美元兑换人民币6.8251元),折算后B股每股现金红利为0.007326美元(含税)。
3、发放范围:截至2009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2009年7月14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9日)。
4、A股扣税前现金红利人民币0.050元,税后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B股现金红利为 0.007326美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A股2009年7月9日,B股2009年7月14日(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7月9日)。
2、除息日:2009年7月1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为2009年7月16日;B股为2009年7月22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1、A股:截至2009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B股:截至2009年7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妥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①持有A 股的个人股东,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5 元。
②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5元;其他A股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元。
③持有B股的股东,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07326美元。
2、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745656 2707 2207
联系传真:021-65749845
联系地址:上海市军工路2636号
六、备查文件: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