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09-1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7月6日(周一)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审议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460万美元之循环定期贷款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基于当前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对人民币升值趋势明显的判断及国内人民币存贷利率与国际美元存贷利率存在利差的客观实际,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及460万美元之循环定期贷款,在公司正常鱼粉等产品进口贸易业务开展的同时,获取到额外的收益以增加企业盈利。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为便于该项业务的开展,拟授权何军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协议及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同意授权其代表本公司进行必要的行动以完成上述任何文件或所述交易并使之生效和执行,并授权其提出、同意或接受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其变动并签署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同时授予其转委托权。拟授权何军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贷款额度相关之所有文件(包括授信函、贷款合同、远期售汇协议、质押合同及其它有关文件),直到另行通知。授权人之签字式样,参照本公司预留于东亚银行之印鉴卡。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