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绒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09年7月7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数424,425,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杨志远先生主持。
2、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数420,049,079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股数4,376,414股。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为我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申请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5,724,869,73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651,577,802 元,以上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为583,3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担保总额为493,300万元),总担保额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新增担保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24,425,4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同意420,049,079股,占A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同意4,376,414股,占B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是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刘怀宽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