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
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关联方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09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09年6月1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长城”)合作开展融资租赁的销售业务,并同意为关联方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经营层同意,2009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新疆长城、赛轮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物件买卖合同》,约定新疆长城根据赛轮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购买三鼓成型机(以下又称“标的物”),支付价款合计人民币4560万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赛轮公司使用。同时,公司与新疆长城、赛轮公司签订《回购担保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上述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本次回购担保本金为人民币456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回购金额随承租人赛轮公司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而变化。赛轮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新疆长城的租赁保证金,在发生回购情形时,由新疆长城扣除赛轮公司未向新疆长城支付的各项费用后的剩余保证金额,抵减公司向新疆长城支付的设备回购款。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杜玉岱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8.13%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等。
三、风险防范措施
赛轮公司根据与新疆长城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支付给新疆长城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912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
四、累计提供回购担保金额及回购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开展的银行法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中,累计为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376.02万元。未发生回购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疆长城、赛轮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物件买卖合同》
2、公司与新疆长城、赛轮公司签订的《回购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