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
●除息日:2009年7月15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1日(星期二)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09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准,公告已于2009年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7月1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2008年末总股本329,726,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总计需支付现金为9,891,809.52元。
4、分派对象:截止2009年7月1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4日
2、除权(息)日:2009年7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1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前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为个人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其他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10-88578860
传 真:010-88578825
六、备查文件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