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购澳稀土公司案被要求重新递交申请
2009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虞利
⊙本报记者 徐虞利
澳大利亚稀土矿业公司Lynas Corp昨日公告称,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要求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撤回收购该公司51.66%股份交易的申请,并在7月初重新递交申请。这意味着FIRB 30天的审批期限将从7月初起重新计算。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投资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已经向FIRB重新递交了交易申请,交易方案基本没有改变。
Lynas在公告中称,对于这种性质的交易,FIRB的决定很正常。此前,中铝、五矿在澳洲的收购交易分别被延长90天审批和要求修改交易内容。据悉,Lynas估计会在9月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与中色集团的交易。
Lynas公司5月1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称,中色集团将以每股0.36澳元的价格买入Lynas公司7亿股新发行的股份,从而获得后者51.66%的股份,总投资额约2.52亿澳元。同时,中色集团还将向后者提供银行担保,由中方银行向Lynas公司提供1.04亿美元贷款,支持后者完成稀土项目的第一阶段融资。该交易宣布后,Lynas股价曾从0.29澳元最高涨至0.57澳元,涨幅近100%。
中色集团为国内矿业类央企,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