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9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9年7月1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09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9日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9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09年7月15日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13层
(十)、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附件1: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9日
附件1: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 明 |
738376 | 首开投票 | 1 | A股 |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议案序 列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首开投票 | 1 | 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得滚存利润安排 | 1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首开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修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滚存利润安排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76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76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