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向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45亿元人民币,增持华安证券1亿股股权。
2、增资后,本公司将持有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5亿股股权,持股比例将增至7.94%。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收入,因此其盈利水平与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获得相关管理机关的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于2009年 7月 8日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了增资协议书,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45亿元人民币,增持华安证券1亿股股权。增资后,本公司将持有华安证券1.95亿股股权,占华安证券总股本的7.94%。
2、董事会审议情况:本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惠熙荃女士因公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吴大器先生表决,董事强志雄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蔡鸿生先生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室洽谈增持华安证券股权的议案。
3、增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此次增资需取得华安证券上级机关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亿股股份。
2、华安证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准以及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华安证券拟定向减资4亿元人民币,同时定向增资6.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2.0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4.55亿元人民币。
华安证券成立于2001年1月8日,以原安徽省证券公司和安徽证券交易中心为主,通过增资改制方式设立。经营范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审计,2008年末华安证券的总资产为64.12亿元,净资产22.69亿元,2008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62亿元,净利润2.70亿元。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按每增加1元注册资本实际投入1.45元计算,新增华安证券1亿元注册资本,本公司实际投入资金为1.4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
2、增资后,本公司将持有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5亿股股权,持股比例将增至7.94%。
3、出资方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公司三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以安全为重,适当投资一些经营稳健的金融企业股权,以重新配置公司的投资组合。
鉴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且华安证券资产质量较好,运营机制比较健康,经营方针也比较稳健。公司拟把握这次投资机会,行使发起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增持华安股权以期未来较高的投资回报。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华安证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收入,因此公司的盈利水平与市场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如果市场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将会严重影响其盈利能力。2009年随着大小非解禁、新股扩容后带来流通股规模大幅上升,市场交易额将继续稳定,从而为券商带来相对稳定的经纪业务收入。华安证券董事会已获得2009年第一次股东会的授权对新设证券营业部进行审批。预计在未来几年华安证券将把握证监会放宽新设证券营业部的限制性规定,业务网点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将有利于经纪业务收入的进一步增加。
2.违规风险:证券经营机构营运过程中的另一风险是违规风险,在证监会、国资委等外部机构加强监管的大环境下及华安证券内控机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可能性正在减弱。2009年度华安证券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以防御违规经营风险。华安证券还聘请了合规总监并配备具有合格资质的合规工作人员,在完成对公司重大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合规审核的同时,逐步为新产品、新业务和经纪业务管理创新提供合规服务。同时作为股东之一,本公司也派出董事也时常监督其经营行为,协同其他股东进一步提高华安证券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投资行为可能未获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本次增资行为,华安证券需取得上级机关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六、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增资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