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将获专项财政补助
2009年07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李和裕
昨天,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提出对于纳入示范的城市及农村地区,中央财政将分别以县、市为单位予以专项资金补助,以更好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
根据方案,申请示范城市应具备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在今后2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等条件,而未来的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并且成绩突出的示范城市的资金补助可提高到8000万元,但效果差的将相应调减补助额度。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确定,今年中央财政对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补助标准是,地源热泵技术应用60元/平方米,一体化太阳能热利用15元/平方米,以分户为单位的太阳能浴室、太阳能房等按新增投入的60%予以补助;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本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总额将根据上述补助标准、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面积等审核确定,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两个方案实施后,建筑保温材料供应商、太阳能企业和节能灯具制造等三类上市公司会从中受益。目前,A股的相关上市公司包括南玻A(000012)、方大A(000055)、力诺太阳(600885)、北新建材(00078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