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清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397,165,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4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收购关联方华联综超三家门店部分经营性资产并将超市部分租给华联综超经营综合超市的议案》;
本次参会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李翠芳、马婕作为关联股东依法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3,296,958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7,165,401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薇薇 曾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