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9年7月10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本公司共有十五名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决议1 批准李志刚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从2009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2日。
决议2 批准由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银上海”)申请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用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发放2亿美元贷款。由本公司为上述贷款向中银上海提供反担保。(详情另发)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0日
附:李志刚简历
李先生于1987年起从事航运事业,于1987年至1997年,历任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船舶驾驶员、泰国盛泰海运有限公司船长;于1997年10月至2000年1月,出任鹏达船务有限公司中国部上海办事处部门经理;于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4年1月起任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航海系驾驶专业,于2004年7月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MBA)。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09-009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香港”)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公司将为上述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2亿美元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9000万美元(不含本次的2亿美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美元(不含本次的2亿美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集运香港的发展,同意为其计划向银行借款2亿美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集运香港:注册资本8.159亿美元及100万港元,主营集装箱国际运输,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25亿美元,净资产7.41亿美元。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集运香港因经营需要,拟申请2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经与银行方面多次协商,拟由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银上海”)申请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用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向集运香港发放2亿美元贷款。中银上海为上述贷款向中银香港提供担保,由本公司与中银上海签订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为上述贷款向中银上海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批准由本公司向中银上海申请2亿美元“内保外贷”额度,用于中银香港向集运香港发放2亿美元贷款。由本公司为上述贷款向中银上海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美元(不含本次的2亿美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