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43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3元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43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87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6日
● 除息日:2009年7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5月27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161,311,08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26,221.68元。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已于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完成,根据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享受利润分配,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按发行后总股本225,693,879股为基数调整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3元(含税)。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由公司按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87元;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43元。QFII 的现金红利按税后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87元;QFII 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6日
2.除息日:2009年7月1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7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09年7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除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股东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10-51508699 传真:010-5150866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