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尽管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拟由东方航空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航空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东方航空作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将依照《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约定接收上海航空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它一切权利与义务。
2、东方航空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的换股价格为东方航空首次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5.28元/股;上海航空的换股价格为上海航空首次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5.50元/股。双方同意,作为对参与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的风险补偿,在实施换股时将给予上海航空股东约25%的风险溢价,由此确定上海航空与东方航空的换股比例为1:1.3,即每股上海航空股份可换取1.3股东方航空的股份。
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约定,除任何一方在换股日之前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上述换股比例在任何其它情形下均不作调整。东方航空及上海航空并已分别同意,自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签订之日至换股日,不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其股票进行除权、除息的事项。
3、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须经出席东方航空股东大会、东方航空A股类别股东会、东方航空H股类别股东会及上海航空股东大会各自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对各公司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包括在上述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股东。
4、为保护上海航空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股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东方航空和上海航空一致同意赋予上航异议股东以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只有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上海航空股东大会正式表决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持续保留股票至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的上航异议股东,方能行使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行使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上航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上海航空股份,在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获得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具体价格为人民币5.50元/股。
上海航空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在换股日持有上海航空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亦均应当于换股日,就其持有的全部上海航空的股份,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上航异议股东提供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上海航空的股份,按照规定的换股比例换取东方航空的股份。
5、为保护东方航空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股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双方一致同意赋予东航异议股东以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只有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东方航空股东大会、东方航空A股类别股东会和东方航空H股类别股东会正式表决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持续保留股票至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的东航异议股东方能行使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行使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东航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东方航空股份,在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支付的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具体价格为A股人民币5.28元/股,H股港币1.56元/股。
若东方航空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6、如果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未能获得东方航空股东大会、东方航空A股类别股东会、东方航空H股类别股东会和上海航空股东大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导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东方航空的异议股东不能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上海航空的异议股东不能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7、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预案已经东方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27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在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审计工作完成后,东方航空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编制和公告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8、本次交易行为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东方航空股东大会、东方航空A股类别股东会、东方航空H股类别股东会和上海航空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民航业主管部门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证监会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证监会同意豁免东航集团因本次吸收合并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如需);商务部审核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反垄断审查。
截止本预案公告之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9、考虑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工作的复杂性,审计工作、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度均可能对换股吸收合并工作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受上述因素影响,东方航空和上海航空在首次审议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未能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则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东方航空和上海航空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并以新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换股价格、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和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的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和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
10、东方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27次普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分别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和不超过4.9亿股H股。若A股非公开发行和H股定向增发分别按发行数量上限实施完成,不考虑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股本的影响,本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581,700,000股,按总股本测算的每股指标亦将相应变化。
若上述A股非公开发行及H股定向增发得以成功实施,东方航空可以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但是,上述A股非公开发行及H股定向增发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东方航空股东大会、东方航空A股类别股东会、东方航空H股类别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境内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等。因此,本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及H股定向增发方案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11、东方航空上述A股非公开发行及H股定向增发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互为条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依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确定的换股比例亦不会因A股非公开发行及H股定向增发的表决、审批和发行结果而进行调整,提请投资者对此予以关注。
东方航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披露上述A股非公开发行及H股定向增发的任何实质性进展。
12、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于2009年7月1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定向增发H股股票的相关事项。自本换股吸收合并预案公告之日起,本公司将顺序实施下述工作:
(1)本公司发出审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定向增发H股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H股股东通函;
(2)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等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
(3)本公司发出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及H股股东通函;
(4)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定向增发H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5)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
13、航油是航空公司最主要的成本支出。受原油价格的直接影响,近年来航油价格持续上涨。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国际油价大幅下滑,进入2009年以来,国际油价又有所上涨。虽然本公司已采用各种节油措施控制单位燃油成本,降低航油消耗量,并运用套期保值等衍生工具对冲航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未来航油价格继续上升,或国际油价仍出现大幅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14、在航油价格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本公司进行了油料套期保值交易,交易品种是以美国WTI原油和新加坡航空燃油等为基础资产的原油期权。于2008年度,本公司签订的原油期权合约大部分为三方组合期权合约,即本公司上方买入看涨期权价差(即本公司与交易对手分别持有一个看涨期权),下方卖出看跌期权。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交割合约相关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的价差约为10美元/桶至50美元/桶,看跌期权的执行价格约为45美元/桶至83美元/桶。此等合约将分期交割并分别于2009年与2011年间到期。上海航空也开展了少量的以美国WTI原油为交易标的物的油料套期保值业务。
2008年国际油价大幅波动,造成本公司燃油期权合约于2008年底公允价值损失约62.56亿元;亦造成上海航空航油套期保值合约于2008年底公允价值损失约1.72亿元。2009年东方航空到期交割的套保合约数量较多,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实际交割损失。
针对航油套保业务发生巨额浮亏情况,本公司紧急启动应对程序,成立了金融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和完善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处理程序,优化操作程序,提高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并针对公司在航油套期保值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将交易员和复核清算员在财务会计部内分设。同时,本公司将风险控制员分设在公司审计部,以加强交易操作过程中的审核监督。此外,为规避投资风险,本公司还聘请专业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金融衍生品专家小组,对公司现有仓位优化及具体操作方案提交专业意见。
虽然本公司及时采取上述措施,倘若原油及航油价格仍出现大幅波动,将可能导致相关交易产生实际交割损失和进一步的账面浮亏的风险,并对存续公司的盈利和资产水平产生影响。
15、航空业是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的行业,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航空运输行业形势在2008年发生了重大变化,考虑到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油价、汇率等主要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难以基于正常的经验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盈利状况进行客观、可靠、准确的预先判断和估计,因此未就本次交易做出盈利预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资产范围大、牵涉面广,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后续业务和管理整合到位尚需一定时间,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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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并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名称缩写:东方航空
英文名称缩写:CEA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成立(工商注册)日期:1995年04月14日
注册资本:486,695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邮政编码:200335
电话号码:021-62686268
传真号码:021-6268611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e-air.com
电子信箱:ir@ce-air.com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ST东航
A股股票代码:600115
H股股票简称:东方航空
H股股票代码:00670
ADR股票代码:CEA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本公司是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于1995年4月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2月经国家体改委(1996)180号文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7)4号文批准发行了156,695万H股并在美国和香港两地上市。1997年5月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71号和证监发字[1997]472号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2551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490号文,本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约定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1月10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对价股份,共9,600万股企业法人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及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本公司的前次发行,即向东航集团及其附属全资子公司东航国际分别定向增发143,737.5万股A股和143,737.5万股H股的方案已于2009年2月26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合计募集资金70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于2009年6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87号)核准;定向增发H股股票事宜于2009年5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13号)核准。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7,741,7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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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三年变动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东方航空最近三年的控股股东均为东航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继本公司前次发行完成之后,东航集团对本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达74.64%,维持控股地位不变。
东航集团前身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1995年4月,经批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分立重组为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于1997年10月30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07,765,000元。2002年8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函[2002]67号批准,以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西北航”),联合云南航空公司(“云南航”)组建成立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原西北航和云南航进行主辅业分离:将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纳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公司运输主业的一体化。
东航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全资下属企业,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最近三年东航集团在主抓航空主业的同时,努力提升旗下进出口、金融、传媒、旅游、房地产、投资等非航空主业的盈利能力。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东航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6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8.3亿元。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45.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6.9亿元。
2、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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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东方航空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9家。下属企业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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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东方航空的主营业务逐步发展。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通航21个国家,服务于国内外共134个城市;机队规模达240架,经营客运航线423条,货运航线16条:其中国内客运航线332条、货运航线1条;国际客运航线75条、货运航线14条;地区客运航线16条、货运航线1条。此外,本公司还经营台湾常态化包机客运航线5条、货运航线1条。
2008年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影响,本公司的大部分运营指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而且由于国际油价大幅波动,本公司2008年燃油成本大幅增加,并出现大额的金融衍生品账面浮亏,使得2008年本公司大幅亏损。
2009年以来,国际航空运输环境依然艰难。航空运输市场需求依然不足。但本公司积极实施一系列的降本增效措施,加之国际航油价格较2008年同期有所下降,燃油套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转回,政府补贴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本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0万元。
东方航空最近三年各项业务指标基本保持稳定,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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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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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6-2008年财务数据摘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摘自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被合并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名称缩写:上海航空
英文名称缩写:SAL
(下转A12版)
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吸并 | 指 | 东方航空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航空,东方航空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海航空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上海航空的全部转让资产并入东方航空的行为或事项 |
本公司/吸并方/东方航空/东航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东航集团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被吸并方/上海航空/上航 | 指 |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存续公司 | 指 | 本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存续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资产 | 指 | 指在本次吸收合并生效后,将全部转移至东方航空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上海航空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它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航空所有的运营许可证照、与飞机有关的许可证照及备案登记、以及航线经营权等 |
接收方 | 指 | 东方航空或其下设的专门用于在交割日或之后接收上海航空全部转让资产的东方航空的全资子公司 |
东航国际 | 指 | 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系东航集团下属全资公司 |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协议 | 指 | 东方航空与上海航空于2009年7月10日签署之《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 |
换股 | 指 | 在本次吸收合并中,符合条件的上海航空股票的持有人,将其所持上海航空的股票,按照换股比例,换成东方航空为本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或事项 |
换股比例 | 指 | 根据协议规定在换股吸收合并时,每股被吸并方股票所能换取吸并方的股票的比例,在本次吸收合并交易中,每1股上海航空的股票,可以按照《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换成1.3股东方航空为本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股票 |
换股日 | 指 | 东方航空向上海航空股东发行的、用作支付本次吸并对价的股份,由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于上海航空股东名下之日,具体日期由双方董事会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
交割日 | 指 | 与换股日为同一日或双方同意的较晚日期,于该日,上海航空的全部转让资产由东方航空并进而由接收方享有和承担 |
交易日 | 指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可以由合格的投资人依法进行自由交易的日期 |
东航异议股东 | 指 | 在参加为表决本次吸收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的东方航空的股东 |
上航异议股东 | 指 | 在参加为表决本次吸收合并而召开的有关股东大会上投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并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的上海航空的股东 |
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 指 | 符合条件的东航异议股东请求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A股人民币5.28元/股、H股港币1.56元/股,回购和/或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东方航空股份的权利 |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 指 | 东方航空指定的,在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用现金向成功申报行使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东航异议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东方航空股份的第三方法律实体 |
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 | 指 | 符合条件的东方航空股东可以要求行使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期间,具体时间将由东方航空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
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 指 | 符合条件的上航异议股东,请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人民币5.50元的价格,以现金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海航空股份的权利 |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 指 | 东方航空指定的,在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用现金向成功申报行使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上海航空异议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上海航空股份的第三方法律实体 |
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 指 | 符合条件的上海航空股东可以要求行使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期间,具体日期将由合并双方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
前次发行 | 指 | 东方航空根据2009年2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决议,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东航集团发行1,437,375,000股A股股份及向东航国际发行1,437,375,000股H股股份之行为 |
上海航空前次发行 | 指 | 上海航空根据2009年3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锦江国际发行222,222,200股A股股份之行为 |
上海联和 | 指 |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
锦江国际 | 指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H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查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国资委 | 指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定价基准日 | 指 | 东方航空或上海航空分别审议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进行公告的日期 |
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 指 | 指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成功申报行使上航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上航异议股东的股份,并向其支付现金对价之日,具体日期将由双方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
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 指 | 指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受让成功申报东航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东航异议股东的股份,并向其支付现金对价之日,具体日期将由东方航空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本预案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预案 |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一、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 | 5,778,750,000 | 74.64 |
东航集团(A股) | 4,341,375,000 | 56.08 |
东航国际(H股) | 1,437,375,000 | 18.57 |
二、社会公众股 | 1,962,950,000 | 25.36 |
A股 | 396,000,000 | 5.12 |
H股 | 1,566,950,000 | 20.24 |
总股本 | 7,741,700,000 | 100.00 |
控股公司 | 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产业类别 |
武汉东航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58 | 航空服务 |
东航江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0% | 600 | 旅游 |
东航江苏广告公司 | 100% | 30 | 国内广告设计 |
上海东方远航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500 | 货物运输 |
东方航空礼品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工艺品、办公品销售 |
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公务航空服务、咨询 |
武汉东航广告有限公司 | 98.02% | 101 | 国内广告制作代理 |
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公司 | 96% | 60,000 | 航空服务 |
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 95% | 47,300 | 飞行训练服务 |
东航大酒店有限公司 | 85.86% | 7,000 | 酒店服务 |
东航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80% | 港币1,000 | 航空旅游 |
上海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 | 70.30% | 20,000 | 货运物流服务 |
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70% | 95,000 | 货物运输服务 |
江南旅游(香港)有限公司 | 70% | 港币60 | 旅游 |
上海东唯航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65% | 300 | 陆上货运、仓储 |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 62.56% | 88,000 | 航空服务 |
上海东方飞机维修有限公司 | 60% | 美元310 | 飞机航线修理 |
东方航空(汕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55% | 1,000 | 航空用品生产等 |
上海东方福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51% | 美元112 | 货运代理、国际航空快递 |
项目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
载运力 | 可用吨公里(ATK)(万吨公里) | 1,164,223 | 1,208,588 | 1,106,557 |
可用座公里(ASK)(万座公里) | 7,596,428 | 7,771,723 | 7,046,828 | |
载运量 | 客运量(人次) | 37,231,480 | 39,161,360 | 35,039,740 |
货邮运量(吨) | 889,480 | 940,120 | 893,220 | |
客运周转量(RPK)(万人公里) | 5,378,527 | 5,718,256 | 5,027,188 | |
货邮周转量 (RFTK)(万吨公里) | 242,014 | 261,407 | 244,401 | |
总周转量(RTK)(万吨公里) | 721,899 | 771,392 | 693,097 | |
载运率 | 客座率(PLF)(%) | 70.80 | 73.58 | 71.34 |
载运率(OLF)(%) | 62.01 | 63.83 | 62.64 |
项目 | 2009年 3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2006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7,265,840 | 7,318,401 | 6,650,448 | 5,988,986 |
其中:流动资产 | 1,003,856 | 1,040,107 | 969,025 | 855,278 |
非流动资产 | 6,261,984 | 6,278,294 | 5,681,423 | 5,133,708 |
负债总计 | 8,365,364 | 8,424,916 | 6,328,159 | 5,681,639 |
其中:流动负债 | 5,520,385 | 5,407,671 | 3,585,545 | 3,390,814 |
非流动负债 | 2,844,979 | 3,017,245 | 2,742,614 | 2,290,825 |
股东权益 | -1,099,525 | -1,106,515 | 322,289 | 307,347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154,876 | -1,159,935 | 251,775 | 233,243 |
资产负债比率 | 115.13% | 115.12% | 95.15% | 94.87% |
项目 | 2009年 第一季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营业收入 | 894,615 | 4,184,236 | 4,354,123 | 3,821,019 |
利润总额 | 2,391 | -1,398,511 | 72,483 | -326,2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10 | -1,392,766 | 60,396 | -299,1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 | -2.86 | 0.12 | -0.61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7 | -2.38 | 0.52 | 0.48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n.a. | n.a. | 23.99% | -128.26%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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