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9年07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5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9]384号文批准,自2009年6月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至2009年7月8日募集工作结束。
经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3,131,644,191.90元,折合基金份额3,131,644,191.90份;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531,708.20元,折合基金份额531,708.20份。其中,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45,873.25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16%。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9年7月1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3339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132,175,900.1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新世纪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7月13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含)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两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