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张欢
近日,中国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了孙胜、王忠娟的手中。对于名噪一时的两位“金股之王”案主角,证监会开出了“终身市场禁入”的严厉罚单。
此外,有关方面负责人透露,“金股之王”案的刑事部分也即将审理终结。几名曾呼风唤雨,裹走股民千万财富的犯罪嫌疑人,即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金股之王”原系婚介公司
2007年底,深圳证监局陆续收到对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股之王”)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投诉。2008年3月30日,《深圳晚报》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对“金股之王”展开卧底调查,并对该公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
“我们推荐的股票,涨幅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赶快拨打电话,前一百名观众将免费获得公司提供的即将狂涨股票。”2007年8月,当沪深股市一路高歌猛进,市场心态极度亢奋之际,多家省级电视台的财经频道中,开始频繁出现一档以“金股之王”为名的财经评论节目。
在节目中,金股之王证券分析师先对大盘、个股做简要的评述,随后开始大篇幅地点评“金股之王”推荐的股票如何不断上涨,公司对股票的研究水平如何高超,公司的股票分析软件如何强大。节目的末尾,会播放一分钟“金股之王”股票分析软件介绍,并声称将为前若干名拨打电话的股民免费荐股。
除了电视台外,在新浪、谷歌、天涯社区等国内知名网站上,“金股之王”的名字也不断曝光。一时间,“金股之王”和“暴富神话”几乎划上了等号。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家号称研发实力雄厚,麾下拥有众多证券咨询师的公司,1年前还从事着与证券投资咨询毫不沾边的婚介行业。
2006年5月23日,“金股之王”的前身——瑞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在这家公司登记注册的信息上,赫然写着“经营范围为婚姻介绍、企业形象策划、模特经纪”等。在随后近1年的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最终关门歇业。
就在此时,王忠娟等人听闻他们之前的一个合伙人做股票软件生意发了大财,于是又开始张罗做股票软件生意,在没有任何证券投资咨询资质的情况下,与东方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其公司的“大参考8.0”软件和“赢富数据”的协议。不久之后,瑞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改名为“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变更了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增加了“计算机软硬件的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定代表人仍为之前的王忠娟。
从2007年9月,“金股之王”开始用新名义正式开展销售股票软件业务。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深圳友连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金股之王”与全国22家电视频道或广告代理商、5家网络媒体签订了协议,约定以“金股之王”或“金股王”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
而从有关部门查获的“金股之王”财务记录显示,在2007年8月27日至2008年2月25日间,公司每月在电视台的宣传费用就高达200万人民币。
“话术陷阱”实乃敛财无底洞
多家电视台的媒体攻势、证券分析师的大力推荐、股票翻番的财富许诺,这一切早已令股民“乱花渐欲迷人眼”,一拨拨咨询电话像雪花般飞进了“金股之王”。而此时,“金股之王”的“话术陷阱”早已在一旁守候。
2007年11月,“金股之王”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了160名年轻的求职者,并分成11个业务推广小组进行入职培训,业务部的负责人郑雅亲自写了一份25条的基本话术给所有业务员学习。同时,郑雅每天都组织写“话术”给所有的业务员,主要是教业务员如何讲股市行情,如何提高客户的冲动度,目的是让客户不敢自己买卖股票,而求助“金股之王”软件和短信进行操作。业务员一般不直接接听客户电话,而以“热线爆满”为由通过回访拨打热线的客户,给客户造成公司业务繁忙的错觉。
在郑雅编写的《第一通电话话术》中,将客户分为空仓和满仓两种情况。对于空仓的客户,又分为新股民和老股民两种。对于新股民,话术要求彻底打击他们的信心,用一套套所谓专业术语让他们明白自己对股市的“无知”。而对于老股民,则暗示他们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自信心不足,只有通过与“金股之王”这样的专业机构进行合作,才能重新找回在股市中的操作信心。
又如在所谓的《客户问题汇总》中,列出了25个基本问题。其中,在关于“内幕消息”的问题上,“话术”是这么指导的——“公司投入巨大资金开发软件,高价购买了多家世界级金融机构的研究报告,所以内幕消息肯定有,根据你购买软件的价格,得到的咨询也不一样,价格越高,咨询越多,越准确”。
“话术”之所以这么指导,是因为“金股之王”将软件分为几等,最便宜的4800元,最贵的88000元,如果客户通过公司软件的操作没有盈利,则将原因归结为“软件不够高级”。这样一来,既推脱了公司的责任,还能诱使客户花钱购买更昂贵的软件,可谓一石二鸟。
非法证券咨询敛财数千万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牛市中,或许谁都能点股成金,而漫漫熊途却能让股民真正看清“大忽悠”们的庐山真面目。
2007年10月开始,上证综指在到达6124点的高位后,开始一路狂跌,“金股之王”推荐的股票也没能幸免于难。几个月后,许多投资者发现被骗,开始向各地证监局举报“金股之王”。
2008年4月22日,深圳证监局对“金股之王”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从现场所搜集的证据来看,仅2008年1月到3月,“金股之王”以卖软件为名就骗取股民数千万资金。
河南省周口市的股民任某说,他在河南电视台看到“金股之王”的节目。节目中,分析师刘博威称他推荐的股票能连续涨停,并说拨打屏幕下的免费电话可以免费送金股。拨打电话后,他开始每天接到业务员李某电话,说刘博威所选的股票很牛,许多人与他合作发了大财。12月12号,刘博威亲自给他打了电话,称一只好股票能翻番,而且下午要布局,让他半小时内把钱汇到他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打入6万元后的第三天,刘博威才向他推荐了2只股票。买入之后,两只股票开始连续下跌,自此之后,刘博威也“人间蒸发”了。
江苏省淮安市的股民朱某也举报,他在看了江苏台“金股之王”的节目后,汇了6800元购买了半年软件使用权,而且买了“金股之王”推荐的一只号称能有30%收益的股票。然而,在买入该只股票之后,股价却从14.8元下跌到8元左右,损失近万元。
专家建议:追究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所有人王忠娟、孙胜为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马勇、刘博威两名证券分析师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依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的规定,撤销马勇、刘博威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治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首先要提高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通过各种方式让他们认识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方式手段及其危害。
其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与证券监管部门协同合作,增强公权力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打击力度。“许多案件实际上涉及到非法经营和非法广告宣传,在这方面,就必须依靠公安和工商部门的介入。”
再者,相关媒体也要高度自律,仔细甄别,预防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广告出现在屏幕上。
最后,也要倡导证券资讯界相关人士尊重商业伦理道德规范,尊重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证券法律人士杨兆全律师则表示,目前对非法咨询的违法定性过轻。
“现在及时查出来,最多是非法经营,判得很轻。而且受害者报案的实际上还是少数。其实,很多非法咨询其出发点就是欺骗,明知自己根本无法提供承诺的服务。因此,法律上应该定性为诈骗罪。”
杨兆全特别强调媒体在杜绝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中的责任。杨兆全说:“对股评类的节目,不允许媒体当作广告卖。如果当作广告卖,要在节目中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投资者上当如果与媒体有关,完全可以起诉这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让他们付出法律代价,在今后的节目中谨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