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广告
  • 4:财经要闻
  • 5:特别报道
  • 6:金融·证券
  • 7:金融·证券
  • 8:时事海外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公司调查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产权信息
  • B8:观点评论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2009 7 14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4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4版:财经要闻
    央行行长助理李东荣表示 央行将合理把握货币信贷投向
    在深买卖港股ETF目前仍处研究阶段
    图片新闻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积极探索“查审分离”
    上半年证券印花税降74.5% 5、6月份财政收入增幅逐步回升
    央行营管部建议:防止资产价格巨幅波动冲击经济
    证监会:“十一”起检查期货业信息技术管理情况
    婚介公司变身“金股之王”揽财千万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证监会:“十一”起检查期货业信息技术管理情况
    2009年07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翀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期货公司业务资格对其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提出分类要求,并提出自2009年10月1日起,证监会期货部将组织对全行业的信息技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期货公司,将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取得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期货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应不低于《指引》中的一类要求,取得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期货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应不低于《指引》中的二类要求,取得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期货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应不低于《指引》中的三类要求。

      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政策实施后,对新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是否符合相关信息技术类别要求将作为是否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的一项条件;此外,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创新试点业务时,须符合相关信息技术分类要求。

      证监会还要求各证监局指导辖区期货公司提高信息技术管理能力和运作保障水平;督促辖区机构认真排查系统风险,落实整改措施;稳妥处置辖区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辖区信息安全监管动态的通报机制,确保期货业务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