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1-6月
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
2009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2009年4月28日,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公司200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6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0%-90%
注:该修正后的公司2009年1-6月的预计业绩是按2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计算的。
公司在2009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7),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09 年-2011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基于谨慎考虑,公司2009年1-6月仍按25%的税率预缴所得税,待年终时再根据该通知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减免事项。
4、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口 是 √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7.66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20元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09年第二季度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没有出现预期的大幅回升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有关2009年1-6月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7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人股东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本公司股份过户手续办理
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7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法人股东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33)。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恒投资”)注销后,其持有的本公司9,004,8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98%)由其现有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中恒投资各位股东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结算登记公司”)办理了以上股份的过户手续。2009年7月14日,结算登记公司向中恒投资各位股东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分别为:0907130001(黄卿文)、0907130002(王洪仁)、0907130003(江永华)、0907130004(张旭波)、0907130005(陈林富)。
过户后,中恒投资各位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持有利欧股份股份数量(股) | 占利欧股份总股份的比例 |
王洪仁 | 4,516,808 | 3.00% |
黄卿文 | 1,125,600 | 0.75% |
张旭波 | 1,125,600 | 0.75% |
陈林富 | 1,125,600 | 0.75% |
江永华 | 1,111,192 | 0.74% |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