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9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09-1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相关媒体和网站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产品提出涉嫌编造产地产期的质疑。本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调查。
经核实这批产品是由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粮食储备库内的分装厂分装的,因未按规定在外包装上采取加贴式或补充式标注分装时间及分装地,因而引起消费者及媒体误解,但大米品质、产地没有任何问题。为此,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已向全国各销售分公司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面进行自检自查,严格规范产品包装。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严格规范产品包装标识。各分公司在原料米分装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内控标准执行,包装须标注产地、分装地、分装日期等。
二、要加强各分公司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工商部门有关规定选址办公。凡未按规定执行的,限一个月之内搬迁至合规的办公场所。
三、各分公司要认真汲取广州分公司的教训,进行严格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查找在包装等终端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
上述事件的发生不会对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的总体销售情况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