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09-011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15日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所属公司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公司(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原订造的9艘57000吨散货船、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原订造的2艘57000吨散货船订单处理方案。即:
●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继续执行1艘船舶原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就其替代香港航运继续执行2艘船舶原建造合同,与建造方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远船务,系本公司关联人),签署宽限交船期调整协议;
●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6艘船舶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2艘船舶建造合同,分别与中远船务另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
●有关宽限交船期调整协议以及合同解除协议于董事会决议日签署,并经合同各方相关决策机构批准生效。
公司4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议题,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 上述香港航运9艘、青岛远洋2艘57000吨散货船订单处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2) 该等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