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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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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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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3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7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9年4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科苑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伍千万元,期限壹年。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该行尚余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

    为了本公司能顺利向海外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提供日常经营融资担保,现经2009年7月15日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科苑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期限壹年。加上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综合授信额度余额,至此,本公司向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为人民币柒亿陆仟万元,其中柒亿叁千万元人民币用于为长城香港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子公司长城香港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09-03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3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在2009年7月16日-2010年7月15日、2009年9月10日-2010年9月9日期间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约为柒亿叁千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09 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长城香港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科苑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期限壹年;加上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综合授信额度余额,本公司向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为人民币柒亿陆仟万元,其中柒亿叁千万元人民币用于为长城香港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该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长城香港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产品的开发、销售及元件、重要设备采购等,主要从事原材料采购、储运和海关申报等业务。截止2008年12月31日,长城香港公司总资产为港币81,669.48万元,净资产为港币11,172.89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港币63,180.76万元,净利润为港币-138.69万元。

    2、现有股权结构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港币万元)

    备注:关于长城香港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详见公司2009年5月4日发布的2009-015号公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公告后及时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约为7.3亿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第一笔担保的金额为美元5000万元,期限为2009年7月16日-2010年7月15日,第二笔担保的金额为美元5200万元,期限为2009年9月10日-2010年9月9日。

    4、担保费及利息费用:总费用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担保费等由长城香港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1、 2009年6月29日,本公司完成了对长城香港的收购业务,持有长城香港1,099,999股权,占长城香港股权比例为99.9999%。

    之前,长城香港进行冠捷科技的股份收购业务所需的资金是通过委托其关联方中国电子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解决的。由于长城香港自身无力偿还到期贷款,为了解决还贷资金,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建设银行以“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其解决还贷资金并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维持长城香港的稳定发展,董事会本次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项 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营业收入63,180.7671,323.6562,907.76
    净利润-138.69602.36162.88
    总资产81,669.4812,592.5910,636.42
    净资产11,172.89-2,661.30-3,2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