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中“购马案”已报备发改委
2009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琼
⊙本报记者 吴琼
腾中重工收购悍马一事有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已经收到腾中重工收购悍马的报备文件。但知情人士预计,发改委批准的可能性不大,腾中重工很难通过“项目与外汇审批”,也无法进入接下来的商务部审批程序。
腾中重工收购悍马一事陷入难产。6月初,美国通用汽车和腾中重工宣布已签署就出售悍马事宜达成备忘录,原计划最早于7月中旬完成交易。此前,本报曾率先指出该收购案尚未报备国家发改委、不符合程序。
时隔一个半月后,腾中重工步入正式程序时方传出明确消息。昨日,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收到腾中重工提交的收购悍马的相关申请文件。这份迟到的申请并未平息国家主管部门的不认可态度。知情人士透露,“按照规定,企业进行海外收购有三个重要步骤:第一,在谈判或竞标前就应该向发改委报备,得到发改委的确认函后才能进行谈判。第二,谈判完成后报发改委,由发改委进行项目和外汇审批。第三,企业持发改委的审批同意函,报备商务部,由商务部进行境外投资审批。三步骤完成后,才意味着企业可以进行海外收购。”
知情人士表示,腾中重工收购悍马一事获批的可能性极小。首先,腾中重工及其合作方是否具有足够成功运作悍马的能力。其次,悍马是大排量汽车,不符合国内节能环保主张。
商务部官员则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腾中重工的相关申请材料。知情人士透露,发改委如果不同意,那么腾中悍马收购案将走不到第三步,即很可能根本到不了商务部审批这一关。
今年6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腾中重工收购悍马是正常的企业行为,但姚坚表示“希望中国企业进一步了解国际化规则,了解业界发展趋势,做出审慎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