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9年7月13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潜在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以内,本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上述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重组等。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以内,本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上述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重组等。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9年7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司董事会经过论证,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尚不成熟,决定中止筹划该事项,并承诺在3个月内不再筹划此事项。(详见本公司2009年7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