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及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14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2009)乐民初字第13号《民事调解书》、第16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乐山中院于2009年7月7日作出(2009)乐民初字第13号《民事调解书》,基本内容如下: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
被告:本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其借款本金3550万元及其所欠利息;2、判令被告提供的担保物对35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复息、罚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承担担保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经乐山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调解书生效后15日内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550万元及利息(利率按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从2008年4月30日至2009年4月29日按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计算,从2009年4月30日起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为上列贷款以其采矿权(证号:5100000520040)提供抵押担保并进行了登记,原告对该采矿权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本调解书第一项所列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案件受理费219300元依法减半收取1096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4650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乐山中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乐山中院于2009年7月6日作出(2009)乐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基本内容如下:
原告: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
被告一:本公司;
被告二:乐山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原告诉被告一、被告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乐山中院于2009年5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6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一)被告一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利率按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从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1日按合同期内月利率5.7525%。计算,从2010年3月12日起按逾期日利率万分之4.04625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原告对本判决第一项债权以被告一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最高额3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一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利率按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从2008年11月6日至2009年8月6日按合同期内月利率7.215%。计算,从2009年8月7日起按逾期日利率万分之3.6075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四)被告二对本判决第三项的800万元借款本金及借款合同期内利息、从2009年8月7日起逾期90天内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五)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8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乐山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于上述判决与调解内容,本公司内部正研究是否提起上诉,并确定具体的法律应对方案。上述相关诉讼事项请详见刊登在2009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的本公司临2009—0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09—08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解除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15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司冻168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知:
根据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9)杭下商初字第85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下城法院”)对莫帆诉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案的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下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对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具体解冻股数为6,732,716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47,499,535股(限售流通股,轮候解冻),解冻日期为2009年7月13日。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