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豫园商城”)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5号文核准。
根据《2009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5%-5.95%,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债券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2009年7月16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申购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5.9 %。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09年7月17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及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55 股票简称:豫园商城 编号:临2009—01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09年7月14日,本公司公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该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中提及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应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简称为“09豫园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