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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刊上期的“公共艺术的台湾经验”的专题报道,到这一期的“艺术基金会的台湾经验”专题报道,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台湾活跃的当代艺术氛围,不管是其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的公共艺术,还是其各种类型的美术馆与博物馆,大多由艺术基金会在背后支持。反观大陆,公共艺术方兴未艾,民间美术馆博物馆刚刚露出苗头,适时地引入国际通行的艺术基金会制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记者对原台北当代艺术馆馆长、台湾春之文化基金会执行董事赖香伶女士作了专访,让她就自己的切身体验现身说法。
⊙本报记者 邱家和
与基金会结下不解之缘
赖香伶从美国堪萨斯大学艺术史研究所硕士毕业,专长于美术史、博物馆领域研究,已有20多年专业工作经历。她先后在台湾任职于台北市立美术馆、帝门艺术教育基金会、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等机构,2006年受邀担任台北当代艺术馆馆长。
她表示,在帝门艺术教育基金会工作期间,参与的活动比较全面,如1995年基金会曾与台湾《联合报》、台北故宫合作,举办过卢浮宫馆藏的大型展览;而在台北当代艺术馆馆长任上,她又与主要出资方台湾当代艺术基金会的董事长、也就是现在的春之文化基金会董事长侯王淑昭有过十分默契的合作,使当代艺术馆成为一个基金会支持下的“公办民营”美术馆的范例;而近年来她出任执行董事的春之文化基金会,则定位为研究型的基金会,鼓励对当代艺术的研究,鼓励学术方面的国际合作。
“公办民营”运作美术馆
赖香伶女士与艺术基金会的不解之缘,实际上反映了台湾艺术基金会经过近20年的历史发展所出现的变化,即从早期无所不包的大型艺术基金会,逐渐进入社会化的专业分工阶段,同时,基金会还大量参与博物馆、美术馆的运作,成为这些艺术机构稳定发展的基础。
她说,2006年担任台湾当代艺术基金会董事长的侯王淑昭,在上世纪80年代就创建了春之文化基金会,致力于推动当代艺术,还创办了台湾第一个当代艺术中心春之艺廊。她表示,她与侯王淑昭合作管理的台北当代艺术馆,是一个很奇妙的体制:美术馆由政府创办,但运营经费则由政府于基金会共同提供,双方的出资比例为49:51,主要由基金会提供,保证了艺术馆在政府的官僚体制之外运作的灵活性。
基金会参与美术馆
回顾她的任职经验,她强调,当代文化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国际对话和融合的阶段,来自不同地域的异质文化往来频仍,“全球化”带来了地域性文化的承传发展如何转化为跨文化间的丰富交流对话的挑战,是当代文化观察以及艺术创作所高度关注的课题。而台湾当代艺术馆由基金会支持的“公办民营”体制,为此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体制的保证。
她还指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民间基金会大量参与美术馆、博物馆的营运,许多致力于艺术品收藏的企业基金会纷纷设立博物馆,如奇美文教基金会的奇美博物馆,成为南台湾最大的民间美术馆,致力于西洋艺术的教育推广;林乃翁文教基金会的顺益原住民博物馆,则致力于探讨台湾原住民文化;邱再兴文教基金会所成立的凤甲美术馆,提供新生代科技艺术家创作资源和舞台;新竹的荣嘉美术馆则结合艺术教育和创意产业的当代艺术园区等。在这方面台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大陆可借鉴台湾经验
目前已落户上海张江的赖香伶,正受命在上海外滩与苏州河汇流的“外滩源”筹办一个当代艺术馆。她透露,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中的美术馆,不仅要反映外滩的历史文化面貌,还要推动“无墙”美术馆的概念,传播城市就是美术馆空间、艺术与生活的结合的观念,利用建筑与城市的空间来呈现当代艺术。在百废待兴的筹办过程中,她就想到了应该让新建的美术馆得到艺术基金会的长期支持。
当然,她的想法是不是可行还是个问题。她发现在大陆有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地产开发商争做美术馆。她认为,大陆近年来大量民间美术馆、博物馆快速涌现,要让这些民间机构可持续发展,国际通行的艺术基金会制度及其在台湾的经验可以借鉴。她还指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在台湾开始大量涌现的艺术基金会,是伴随着台湾本土企业兴起“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之风而出现的。所以,台湾的基金会大多由企业发起创办。对企业而言,这都是社会责任的实践,更是企业文化的呈现,企业价值的彰显。她认为,在大陆也可以首先在本土的大型企业中提倡“CSR”,提倡企业回馈社会创办基金会。同时,政府则对其鼓励、扶持并加以引导、监管,逐渐让基金会制度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