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7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
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前称: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95.33%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始建于1958年, 20世纪70年代开始成为机械部八个专业生产水电设备的工厂之一,1999年企业改制重组成立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以生产水轮发电机组为主的国家骨干企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以竞价方式受让该公司90%股权,并于2006年8月对其实施单方增资扩股,增资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90%增至95.33%。该公司于2009年5月13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为8618.40万股。2009年5月20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广东省韶关市十里亭;法定代表人:黄子丹;注册资本:8,618.4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轮发电机组等。
截止2009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37,288万元,总负债27,880万元,净资产为9,4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77%,主营业务收入3,559万元,净利润52万元(未经审计)。按转增股本后的股本计算每股净资产为1.09元/股。
鉴于该公司当前股本是人民币8618.40万股,规模较小,在对外承揽投标业务时,不利于该公司业务的发展。为进一步支持该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投资回报,同意对该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扩股方案,并以人民币1.00元/股的方式将股本扩股至人民币11000万股,其中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22,703,792.80元。如该公司另一股东放弃认购增资方案中应认购股份,公司将全额认购其放弃认购的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