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竞得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发展南京地区业务,公司控股50.1%的子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丰盛”)于2009年7月17日下午参与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以34,300万元的价格竞得NO.2009G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的出让价款将由南京丰盛以自有资金支付。
该项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丰盛注册资本:3亿;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阅城大道26号;法定代表人:余翼;公司持股比例为50.1%,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9%;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实业投资及其相关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许可项目除外)。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南京丰盛竞得的NO.2009G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雨花台区宁丹路东侧。东至现状;西至安德门大街;北至现状;南至宁南大道;
2、出让面积:91,462.8平方米,容积率≤2.2;
3、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
4、成交金额:34,300万元人民币;
5、使用年限:40年;
6、公示网站网址: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http://www.nj-tudi.com/)。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目的是为发展公司南京地区业务,充分发挥南京地区的区位优势,公司将对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0903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7月11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当日上午结束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发展南京地区业务,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7月17日下午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目标地块为NO.2009G19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4,300万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拍卖最高成交价格为34,300万元。
2009年7月17日下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以34,300万元的价格竞得NO.2009G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第20090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