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0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通知,自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7月20日止,华仪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178,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其中,通过二级市场减持4,978,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7,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
本次减持前,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7,388,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4%,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5,187,6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01,000股。
本次减持后,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5,2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6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5,187,6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05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09-02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风电项目及风电设备
项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利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丰富的风力资源,本着“开发合作、效益共享”的原则,经充分协商,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09年7月18日签订《风电项目及风电设备项目招商合作协议书》,该协议要点如下:
由乙方独家或联合战略投资伙伴拟投资约100亿人民币开发正蓝旗北围子风力发电项目及正蓝旗宝绍岱扎鲁特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合计装机容量为百万千瓦。该两处风电场一次规划、分批申报、分期实施、首期项目规模不低于4.5万千瓦,总投资不低于4亿人民币。
乙方经政府部门审批获得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风电场开发建设许可达到一期20万千瓦规模后,乙方承诺在正蓝旗上都工业园区独立或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设电力设备厂项目。
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宜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