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09-033
债券代码:122012 债券简称:08 保利债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人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
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0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克强递交减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7月20日,华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减持保利地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771,924股,所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47%;2009年3月24日至2009年7月20日,张克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减持保利地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76,180股,所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710%
截至2009年7月20日收盘后,华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22,62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40%;张克强持有本公司股票53,355,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59%;华美集团及张克强合计持有保利地产股份175,983,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