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及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公开招标程序并经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公司中标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权(以下简称在“南阳项目”),南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南阳市建设委员会与本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签署了《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确定本公司为南阳项目的投资和经营主体,授予本公司30年特许经营权。
南阳项目的投标、投资及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系南阳市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0万立方米/日,特许经营年限30年(不含建设期),由本公司在南阳市设立项目公司与污水净化中心共同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于2009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
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530万元人民币投资成立南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南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本公司持有该项目公司100%的股权。该项目公司股本金内部收益率为9.63%。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南阳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30年,南阳市建委与本公司签署《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资及建设管理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2、污水处理服务费:二期工程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价格为0.78元/立方米。
3、污水处理厂主要执行标准:污水出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均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的规定。
四、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南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南阳市建设委员会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南阳市建设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金旺;注册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光;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5层;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培训;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住宿、餐饮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且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河南省的业务范围,扩大示范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豫西南地区的辐射和影响。
本公司取得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权之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1、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南阳是平均污水处理收费较低,与协议约定存在一定缺口。
采取的措施:协助和督促南阳市政府尽快理顺污水收费体系,加强自备井的收费力度;同时在协议中约定,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将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到南阳市政府专项财政预算当中,并获得南阳市人大或其常委会的批准,以确保按时足额向我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2、技术方面:存在进水水质变化,导致不能正常处理、达标排放的风险。
采取的措施:项目前期作了详尽的尽职调查,目前本项目处理范围内收集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水质稳定,虽然存在进水水质超标的风险,但风险较小。
3、项目建设期风险:本项目不同于BOT项目,可以完全由业主来进行红线内的工程控制,要全面考虑项目建设期的资金、工程管理以及与政府的沟通情况,可能存在工期延期的风险。
采取的措施:派遣有经验的项目公司总经理,要具有的较好的沟通能力及工程管理经验,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