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9年7月2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国工商银行、浦发银行、银河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和中信万通证券代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在以下省市37个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的2万多个理财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西藏、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厦门、苏州(如有变化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2.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浦发银行在以下城市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南昌、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兰州、石家庄、福州。
3.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银河证券在以下城市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4.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8751929
传真:021-510629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网址:www.95579.com
长江证券在以下城市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独山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大庆、襄樊、鄂州、孝感、惠州、济南、泰州、长沙、京山、钟祥、公安、龙岗、丹江口、咸宁、天门。
5.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 www.xcsc.com
湘财证券在以下主要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义乌、佛山、衡阳、怀化、浏阳、株洲、娄底、汨罗、邵阳、益阳、库尔勒。
6.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主要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4日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通过“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
认购注意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6号文,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批准募集,本基金自2009年7月28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认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费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最新文件的精神,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通过我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认购的认购费用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的认购费率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M<100万 | 1% |
100万≤M<500万 | 0.6% |
500万≤M<1000万 | 0.2% |
M≥1000万 | 1000元/笔 |
注:网上交易特定银行需收取跨行转账费,请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二、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方式7×24小时提交认购申请,每个工作日17:00及17:00以后的申请作为下一工作日的申请。
三、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指引
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认购本基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易方达“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并选择支付的银行卡。
2、点击左侧“认购”按钮。
3、在右侧选择本基金,并输入认购金额。
4、点击“确定”按钮,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5、完成提交认购申请。
注:认购申请成功受理后不能撤单。
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除深圳地区)借记卡等指定银行卡并已开通我公司网上交易的投资者,均可在认购期登录“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
请广大投资者仔细了解本基金认购网上交易有关注意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妥善安排有关操作。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和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