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3)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连续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剩余基金份额仍保留在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内。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投资者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例如,投资者拟将持有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富国天鼎转换为富国天鼎时,转换后得到的富国天鼎仍为前端收费(100032)。
2、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基金(前端、后端)之间的转换。
【1】基金转换费: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投资者进行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基金(前端、后端)之间进行转换时,其拟转换份额持有时间不足1年的,转换费率为0.3%;拟转换份额持有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的,免收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基金(前端、后端)富国天时基金之间的转换。
【1】转换费率:
(以下以富国天鼎基金为例)
由富国货币基金转出至富国天鼎基金:
a.由富国货币基金转出至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富国天鼎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份额所获得的金额申购富国天鼎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在一个开放日之内如果有多笔转换,按单笔分别计算适用费率。
b.由富国货币基金转出至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富国天鼎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但投资者需在赎回该部分转入基金份额时支付后端申购费。
由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货币基金:
a.由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货币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换申请日转出富国天鼎基金所应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
b.目前,暂时不开放旗下以后端收费模式申购的开放式基金向富国货币基金的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低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必须最迟于新的收费办法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转换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间的转换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由富国货币基金转出至富国天鼎基金:
1、由富国货币基金转出至富国天鼎基金:
a.由富国货币基金转出至富国天鼎基金,视同于先赎回富国货币基金,再申购富国天鼎基金;
b.基金份额间的转换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c.转换的计算公式:
A=[B×BNAV /(1+C)+D]/ ANAV
其中:
A为基金转换后可得到的富国天鼎基金的基金份额;
B为原来持有的富国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
BNAV为转换当日富国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C为富国天鼎基金的对应申购费率;
ANAV为转换申请当日富国天鼎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在投资者全部转出富国货币基金份额的情况下,富国货币基金在持有期内的累计收益(在投资者部分转出富国货币份额的情况下,D=0)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低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必须最迟于新的收费办法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由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货币市场基金:
a.由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货币市场基金,视同于先赎回富国天鼎基金,再申购富国货币基金;
b.由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货币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换申请日转出富国天鼎基金所应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
c.目前,暂时不开放以后端收费模式申购的富国天鼎基金向富国货币基金的转换业务;
d.基金份额间的转换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e.转换的计算公式:
A=[(B×BNAV×(1-E))/ANAV]
其中:
A为基金间转换后可得到的富国货币基金的份额;
B为原来持有的富国天鼎基金的份额;
BNAV为基金间转换当日富国天鼎基金的份额净值;
E为基金间转换费率;
ANAV为基金间转换当日富国货币基金的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低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必须最迟于新的收费办法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与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之间的转换
【1】由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转出至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基金
a.由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转出至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基金,视同于先赎回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再申购上述基金;
b.基金份额间的转换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c.转换的计算公式:
A=[B×BNAV ×(1-D)/(1+C)]/ ANAV
其中:
A为基金转换后可得到的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的基金份额;
B为原来持有的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份额;
BNAV为转换当日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的基金份额净值;
C为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的对应申购费率;
D为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赎回费率(持有期30日以内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为30日及30日以上赎回费率为0)
ANAV为转换申请当日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由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
a.由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视同于先赎回上述基金,再申购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
b.由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基金转出至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时,转换费率为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所应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
c.由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暂不开放向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的转换;
d.基金份额间的转换按照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e.转换的计算公式:
A=[(B×BNAV×(1-E))/ANAV]
其中:
A为基金间转换后可得到的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份额;
B为原来持有的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份额;
BNAV为基金间转换当日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富国天合、富国天成、富国天鼎的份额净值;
E为基金间转换费率;
ANAV为基金间转换当日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的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与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1】由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转入货币基金,视同于先赎回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再申购货币基金。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赎回费率持有期30日以内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为30日及30日以上赎回费率为0,货币基金申购费率为0。
【2】由货币基金转入富国优化增强债券(C类)不收取转换费。
3、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5、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富国基金客服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增加富国旗下基金参与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增加旗下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9年7月24日起参与湘财证券网上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费率: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前端收费的上述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是指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费率。
三、重要提示:
1、该活动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留意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湘财证券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上述优惠活动不含后端收费模式。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湘财证券网站:http://www.xcsc.com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